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 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a. 凭证的名称;
c.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e.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g. 数量、单价和金额。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③金额
a.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c. 发生销货退回的,除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⑥原始凭证审核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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